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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剛到Warwick唸書時,有一天在校園和朋友道別,我和小夯跟他們說:「那我們回家囉,拜拜!」

朋友一臉訝異的看著我們:「回家?你們不是要回宿舍去嗎?」

我和小夯對於他們的訝異感到不解:「這裡的宿舍不就是家嗎?」

朋友笑道:「宿舍是宿舍,家是家,不一樣的。」

後來我發現,住在校園裡單身宿舍的人,果真大多都說回宿舍去,而不說回家了。那為什麼我和小夯那麼自然的把回家掛在嘴邊?我們的家不是在遙遠的台灣那個傍水的淡水小鎮上嗎?到底家和宿舍的差別在哪呢?

今年年初回台灣作教學研究,這次離開英國超過半年的時間,即使很捨不得已經住了兩年多寬敞舒適的房子,但迫於月租近四萬元的現實,只能和學校解約,而這約一解,我們就無法再申請校園上的家庭住宿了。學校的房子向來搶手,只有第一年的新生可以優先入住,另一個保證住房的情況是,有帶孩子來的夫妻。我們若為了重返校園宿舍而趕緊生個孩子當人頭,似乎代價過高,所以這次回來,我們就住到校外了。

校外的租屋是一棟兩層樓的房子,有三個房間,分租給連我和小夯在內的五個人,公共空間還算大,不過屬於私人的空間小了很多很多,可是我們還是叫它--家。在這個家裏我和小夯最常待的地方是我們的「複合式」臥房。電視打開,成了客廳;開了電腦,成了書房;端著熱騰騰的飯碗狼吞虎嚥,就是飯廳;掛上剛洗完的衣服,就是曬衣場。一個房不含水電網路費月租三百鎊(請自己乘以65換算台幣),當然得物盡其用。

除了到學校去寫論文以外的生活作息幾乎都發生在這個小小的房裡,地方小好像買東西來裝飾填充空間的需求也跟著消失了,突然發覺人其實可以只靠少少的東西,也能活的還不賴。所以其實家的定義不在幾個房、幾個廳、多少家電用品和是否有大理石地板和水晶掛燈。

家,原來不是個外殼,而是心裡的感受。儘管外頭刮風下雨、人情冷暖,只要回到家,彷彿重回母親的子宮,有著規律的心跳共鳴和溫暖的依靠呵護。很喜歡龍應台的形容:「和人做終身伴侶時,兩個人在哪裡,哪裡就是家。」(註)

那能夠說「我回家囉」的人,都是幸福的人囉!

歡迎看看我和小夯在大大的英國裡的小小的家



註:原文引自龍應台在中時三少四壯集裡的一篇文章(2007/12/21),她對家有相當深刻的詮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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